公告日期:2026-04-22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亚尔)
本人朱亚尔作为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及公司经营情况,同时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认真、忠实、负责地履行职责,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朱亚尔,女,196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副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至今,任浙江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副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参加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会议召开前,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利用自身在行业、专业上的优势,作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促使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高效而审慎的决策,在保障董事会以公司最佳利益为目标方面起到了积
极的促进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对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未有异议。
(一)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股东会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情况
13 13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
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
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短信、
微信和传真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主
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
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官网、微信
公众号、抖音号,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
司了解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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