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井神”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盐井神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410,404 股,发行价格为 10.3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1,799,999,993.5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54,159.4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94,245,834.04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NJAA3B0010)。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及《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 188,912.00 179,424.58
合计 188,912.00 179,424.58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已支付的款项。
四、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主要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计划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款项予以支付。
(二)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定期汇总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
(三)公司计划财务部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在支付后的 6 个月内将前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四)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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