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董事周丽红女士薪酬为 10 万元/年(税前),其中绩效薪酬为 5 万元/
年(税前)。其余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
/年(税前)。因相关规定要求,独立董事许能锐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并根据薪酬管理要求执行,按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4、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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