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宁
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伟良先生、李圭峰先生及彭力明
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王伟良先生担任
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号
2025 年 1 审计委员会 2025
1 1、审议《关于董事长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月 20 日 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 4 审计委员会 2025 4、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2
月 23 日 年第二次会议 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7、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8 审计委员会 2025
3 年第三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月 26 日
2025 年 9 审计委员会 2025 1、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
4 年第四次会议
月 15 日 期的议案》。
2025 年 10 审计委员会 2025
5 年第五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9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依据对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及总结评价,认为其执
业资质完备、审计程序规范、履职结果客观,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经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5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6 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稽查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的编
制及披露工作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符
合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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