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分项责任限额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
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上述授权即时生效。
三、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于谨慎性原则,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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