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004,6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3.990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黎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臧琨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臧琨 70,448,999 99.2174 是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丁、冯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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