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独立董事......24
第三节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3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1
第十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一章 附则......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扬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67 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50,000 股,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内。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7,877,000 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户至上,信誉第一,实现企业稳步、持续发
展。实现资产不断增值,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帐篷、睡袋、背包、服装、鞋帽、腰带、炉具、餐具等户外用品;复合面料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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