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伯圣)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伯圣:苏州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曾任扬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管理专业主任、党支部书记,扬州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副主任、MPA 教育中心主任,扬州大学商学院财会系教师。现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参加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大)会次
数 数
李伯圣 9 9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就相关关联
交易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过半数同意后再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此外,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出席,并主持了相关会议,并就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出席并主持了相关会议,并就股权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相关议案均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各种现场会议的机会,结合深入生产管理一线参观学习,秉持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中,主要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1、参会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全程参与 2025 年度董事会历次会议,对各项议案审慎审议,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判断,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审核财务报表与报告:以严谨态度对公司财务报表及报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与报告完整性,确保财务信息透明、可靠,维护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监督内部控制: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架构与运行机制,对其进行系统监督与客观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推动内控制度持续完善,提升公司合规运营水平,防范经营风险。
4、沟通与协调:积极投身与股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参与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倾听各方意见,及时传达公司战略、经营等信息,促进公司与各方建立良好互动关系,营造有利发展环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轮深入沟通,全面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与业务运营细节,积极推动年度审计工作规范开展,并在审计机构评价与选聘、内部审计工作推进等关键事项中切实发挥独立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联络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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