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6-013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6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5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
时情况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6 年度中期现金分
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0,654,908.35 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77,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8,077,000 元
(含税)。除前述年度分红外,公司在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中已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7,150,8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95,227,8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7.1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95,227,8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7.1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5 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77,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98,711,650 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6 年度中期现金
分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5,227,800.00 67,526,2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09,214,219.93 143,773,383.8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润(元) 270,654,908.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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