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 我们作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就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欧阳文晋先生、独立董事臧传宝先 生及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3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欧 阳文晋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审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5/4/24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5/7/30 《审计部 2025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度)》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5/10/20
《公司审计部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进场审计后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均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及会计师出具初审报告后,我们均仔细审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形成审阅意见,并多次通过电话形式督促会计师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认可该报告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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