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6 年5 月 8 日在公司 301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在新兴领域的投资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绍兴上虞智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000 万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其稳健运营与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偏高,本次拟定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2280 万元(含),资金后续将严格依据其实际经营状况与业务用款节奏,由公司对其真实资金需求、款项用途逐一审核核实后,分批按需拨付使用,资金投放与实际经营需求高度匹配。公司及其他股东均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同步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公平公允、利益均衡原则;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自身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整体运作产生不利影响,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江伟、吴
顺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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