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重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总结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高度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程序严谨规范,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了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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