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3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7.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145.26 万元,扣除
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1,156.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 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8 月,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
求,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新 33050165646100000777 活期户 5,504.64
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 575904674910018 活期户 2,781.61
微企业专营支行
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8110801012702956083 活期户 5,349.95
合计 - - 13,636.2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1,156.81
减:募投项目支出 77,993.00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7,916.27
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 12,024.05
2025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18,052.68
减:购买定期存款、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51,000.00
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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