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善泾)
本人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姚善泾,男,1957 年出生,德国柏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博士学位。曾任浙江大学生物化工教研室副主任、化工系系副主任、制药工程研究所所长、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系主任、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主任、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系)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9 9 2 0 0 2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了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审议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事宜;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会上发表了同意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及时进行交流,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2 次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向全体股东汇报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此外,本人始终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诉求与期望。
(六)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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