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利安达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利安达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利安达共有合伙人 70 人,注册会计师 475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7 人。
利安达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2,608.7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43,848.21 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4,702.94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总计 30 家,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 万元。利安达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金融业等行业,其中制造业(本公司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 2025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13.5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
处分 7 次。
二、 执业记录
(一) 2025 年年审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方湧跃,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项目经理:潘群英,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杰,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二)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 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2025 年度利安达资质合规有效,履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公允地表达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利安达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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