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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8:46:01 股吧网页版
西典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9 月 4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和几个关键点,并对几个关键点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财务决算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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