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典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树亮 联系电话:0512-85883377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鹏飞 联系电话:0512-85883377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典新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西典新能进行持续
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5 年度持
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导工作制度,并根据西典新能实际情
划。 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人已与西典新能签署协议,明确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和检查、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规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不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存在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均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行各项内控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起完整的信息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披露制度体系,并已按规定审阅信息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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