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在法(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独立董事许柏鸣、董事纪建龙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田园园(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格)、董事纪建龙、独立董事王建文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董事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文件>的议案》《审
计部 2024 年工作总结与 2025 年工作规划》《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等事项,此外,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了 2 次 2024 年年报治理层沟通会,对年报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1、对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评估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的要求,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以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积极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天健履职期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就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解聘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项目成员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天健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独立审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组织和监督调查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大额资金往来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通过查阅公司审计部工作总结、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合规性的专项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机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监督问题整改和内部追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因重要赊销客户经营不善导致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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