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分别与珠海市横琴财东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鞍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合计转让 32,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449,200,800.00 元(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鞍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75,718,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63%。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实业”,系福鞍控股全资子公司)、吴迪(系福鞍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2,957,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7%。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福鞍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3,678,116 股,占总股本的 13.63%,与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吴迪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0,917,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6,02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00%。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成为公司持有股份 5.00%以上的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无资产注入计划,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的全部受让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让方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受让方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 1 名称 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
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股份数量(股) 16,020,000
转让股份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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