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鞍股份
股票代码:603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C座2304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6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鞍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鞍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福鞍股份 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
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增持,持股比例
达到 5.0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成立日期:2019 年 08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胡天翔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 C 座 230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MCRA5E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9 年 08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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