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鞍股份
股票代码:603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 257 号研发中心 B 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福 指 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鞍控股
公司、上市公司、福鞍股份 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1 指 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方 2 指 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科实业 指 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
鞍控股股份减少)
福鞍控股与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股份转让协议(一) 指 “财东珠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6 年 6
月 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福鞍控股与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股份转让协议(二) 指 “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6 年 6 月 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026 年 6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协议转让方式,
向受让方 1、受让方 2 分别转让其持有的福鞍股份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限售流通股 16,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合计
转让 32,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的股份权益
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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