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64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11 月 25 日,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说明
根据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及2025 年3 月28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对现行《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与新增。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可以由单独或
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经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东通过。具有法定代表人提名权的股东
可以向股东会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议案,并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
半数的股东通过。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新增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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