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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18:20:07 股吧网页版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基本要求......4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5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管理......8
第五章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10
第六章 责任人责任......11
第七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来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必须按规定向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须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前,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按照本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各控股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担保。财经管理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风险,并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视情况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经营和财务状况、纳税情况等,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论证。

第九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资料等;

(二)担保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

(三)最近三年又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以及还款能力分析;
(四)与担保有关的主合同和主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

(五)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相关资料(如有);

(六)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七)在主要开户银行有无不良贷款记录;

(八)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十条 经办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对申请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项目情况、信用情况及行业前景进行调查和核实,按照对外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审核,将有关资料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收到财经管理部的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后应当进行合规性复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 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一)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公司曾为其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四)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良迹象的;

(五)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

(六)董事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七)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公司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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