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上
午 10: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4 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情况,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0 名,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6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2042.6264 万股的 2.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穆建华、刘爱国、韩
跃海、尹晨阳、秦帅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议案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此外,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1. 关于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 关于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3. 关于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予以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
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相关
配套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 关于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2. 关于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3. 关于修订《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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