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旨在完善核心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陈祥贵 邓文 吕先锫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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