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0 17:10:41 股吧网页版
天味食品: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00,181 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64,714,794 股变更为 1,064,514,613 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6年 6 月 11 日。

一、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3年4月7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5,565,18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公司于 2024年 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员工为 109 人,最终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 5,365,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36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 7 月 8 日非交易过户至“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完成后,公司 2022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尚未使用完毕的股份为 200,181 股。

二、 回购股份注销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200,181股股份,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公司股份减资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注销日期为 2026年6 月 11 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64,714,794 股变更为 1,064,514,613 股。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