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1-15
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传真: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1B001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食品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天味食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编制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天味食品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味食
品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DAA1B001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味食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十日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 1 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31日
(本专项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