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资质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三)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四)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五)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和信永中和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阶段治理层之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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