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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4 18:06:14 股吧网页版
水发燃气: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股票代码:603318 股票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取得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94,517,958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

5、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2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6、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对象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等具体内容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做出了相关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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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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