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 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
监事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10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商龙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为本次发
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 发行方案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为 6.6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2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商龙
燕、黄鑫回避了表决;鉴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为不超过 74,962,518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 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 行价格,为不超过 94,517,958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 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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