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5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 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
董事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10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为“本次
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6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2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
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为不超过 74,962,518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为不超过 94,517,958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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