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美湖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崔敏捷、黄世瑾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8月21日-22日、2025年12月15日-16日、2026年4月13-17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崔敏捷、黄世瑾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3、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章程、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6、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
7、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查阅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文件,查阅了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对外披露的公告以及备查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披露公司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走访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的相关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收集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明细账、银行对账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资金支出原始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及三会会议文件、相关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对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美湖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1.5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2025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与重庆市沙坪坝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与重庆市沙坪坝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计划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美湖智造西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主要开展可变排量泵、电子泵、谐波减速器、关节模组四大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亿元,一期投资2亿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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