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73,9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57,739.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682.9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56.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4)1100007 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056.09
项目投入 B1 27,336.9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B2 138.94
项目投入 C1 9,377.5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C2 194.33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6,714.4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D2=B2+C2 333.2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0,674.9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674.91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衡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 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350 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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