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湖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美湖
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就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
序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利义务。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保荐机构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和定期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并进行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相关情况。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相关情况。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
6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诺。 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序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号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 则、行为规范并有效执行。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 则。
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未发
9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保荐机构已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
10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