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狄敏)
作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9
至 2008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助理研究员;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州市
发展研究中心(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2014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教授职称,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卡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法律专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各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任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会会议 2 次,2025 年度会议
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报告期内应 亲自出 委托出席
姓名 应参加董 次数 次数 参加股东会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朱狄敏 8 8 0 2 2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充分的内容评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内容完整,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
朱狄敏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2 2 1 1
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监高薪酬等议案。在各个专业委员会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对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进行评议。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度审计期间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信永中和的会计师商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期间,就审计师关注的重大事项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与其他董事、高管就企业经营业绩、内控管理等内容进行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
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本年度任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