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规则要求,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因新增、删减或排列相关条款导致原序号发生变化,或删除“监事会”、“监事”表述,或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而不涉及其他内容变化的,不一一列示说明。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8,889,469
34,904.9469 万元 元。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或变更。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3 新增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4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5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人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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