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杨格)
本人杨格自 2025 年 8 月 4 日开始担任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认真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格,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2
月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副所长;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于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任职副所长;2014 年 12 月至 2023 年
8 月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任职所长;2023 年 9 月至2025 年 12 月于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所长,2025 年12 月至今于振兴(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所长。现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微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粤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 01058.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中天嘉诚(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广州中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2025 年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
参加各次董事会,出席股东会。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应参加董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事会次数
杨格 6 2 4 0 0 否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次数 2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
内出席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共 4 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的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1 次会议,对公司向 2025 年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履行了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1 次会议,就公司向 2025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等事项进行审查,指导董事会做好决策的充 分论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为公司平稳、健康、合规发展 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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