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促进公司长期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包含外籍员工,该等外籍员工任职关键岗位,在公司的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实施本激励计划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核心人
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领取薪酬。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12.96 亿元 16.2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16.07 亿元 19.44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18.99 亿元 22.36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Am X=100%
(A) An≤A<Am X=80%+(A-An)/(Am-An)*2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上述亿元指人民币亿元,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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