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2、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发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3、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2 月 5
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公告。
4、202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出具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首轮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5、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2025 年 3 月公司会同相关中
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6、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更新至 2024 年度,并就其他变动事项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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