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 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涉及条目较多,《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 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并部 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
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
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
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订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由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代码为 9131011459814645XR 的《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59814645XR。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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