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剑科技”)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何芹,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 1977 年。会计学博士,硕
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3 年 2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浙江省
温州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07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
计系讲师、副教授;2016 年 7 月至今,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审计系副教授、教授;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2024年 5 月至今,任盛剑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何芹 11 11 11 0 0 否 4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在会议期间,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8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4 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审计情况、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等的汇报;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审议公司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出资份额调整、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相关议案,切实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8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4 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对于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能够做到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了解相关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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