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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我乐家居: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估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787.65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独立董事刘家雍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刘家雍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在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锡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在提名苏锡嘉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接替刘家雍先生在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相同。同时,调整审计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成员,本次调整后,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黄奕鹏先生、李春先生、方乐先生,黄奕鹏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春先生、黄奕鹏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李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苏锡嘉先生、黄奕鹏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苏锡嘉先生为主任委员;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苏锡嘉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
汪春俊先生、李春先生、黄奕鹏先生、吕云峰先生、方乐先生,苏锡嘉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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