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春)
本人作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推公司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春,自 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1988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本科学
历。历任西安杨森制药公司人事经理、美登高投资有限公司(美国)下属西安美登高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成都美登高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桂格中国公司中国区人事经理、品食乐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特灵空调中国区业务部人力资源总监、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1086.HK)人力资源副总裁、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196.SH)高级副总裁及监事会主席、百丽集团人力资源副总裁,现任上海元之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的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
综上所述,我声明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3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审慎独立的原则,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慎核查与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持续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状况,主动获取并审慎核查决策所需信息;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