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9 16:32:45 股吧网页版
上海雅仕: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股票简称:上海雅仕 股票代码:603329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AC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
LTD.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五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已经获得必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已经获得必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通过上交所审核与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本公司将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 述 董 事 会 决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湖北国贸。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8.9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33,519,553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