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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56:27 股吧网页版
上海雅仕: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择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
时,公司主要贸易产品多为大宗商品及原材料,为规避经营过程中存货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可能通过期货合约进行对冲操作,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商品期权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大宗商品(具体期货市场的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2026年度进口业务预测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决策授权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会导致已操作的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
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四)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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