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嘉定区惠平路 505 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5,127,9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7.36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耿文亮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茹正伟先生、李铁山先生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型
(%) (%)
A 股 71,129,207 94.6774 346,500 0.4612 3,652,246 4.8614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燕珺、邬镇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