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4.2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294.51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结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
因此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且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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