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4月7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76,634,700.22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席文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授信额度为13,500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综合授信额度为 9,000万元)。授信额度下的具体贷款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各银行办理贷款。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
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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