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7
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印发的上证上审〔2025〕9 号《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倍生物”、“发行人”、“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已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之外,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类别 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1.关于主营业务 ...... 3
问题2.关于出口退税 ...... 36
问题3.关于行业代表性 ...... 46
问题4.关于流动资产 ...... 61
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
根据申报材料,2024 年 1-6 月,发行人收入结构有所变动,生物基材料收入
占比提高,油脂化学品销量同比增长。
请发行人披露:(1)2024 年主要产品收入、毛利结构的变动情况,主要产品销售区域的变动情况,与同行业是否一致;(2)发行人 2024 年增加对瑞士、新加坡生物柴油出口的原因,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3)工业级混合油与生物柴油的市场需求及终端消费区域,是否存在区别,该产业链在全球范围内的分工布局情况;(4)发行人工业级混合油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与境外客户需求的适配情况;(5)工业级混合油相关客户的合作情况,与生物柴油客户是否存在重叠;发行人销售工业级混合油的主要消费区域,发行人 2024 年工业级混合油销售较上年增长的原因;(6)结合行业发展动态及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2024 年 1-6 月生物基材料、油脂化学品收入增长的原因,与同行业是否一致;(7)公司期后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收入、毛利及在手订单情况,期后总体业绩情况,分析发行人收入、毛利率、利润等财务指标的未来趋势。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简要概括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披露
(一)2024 年主要产品收入、毛利结构的变动情况,主要产品销售区域的变
动情况,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1、2024 年主要产品收入、毛利结构的变动情况
2024 年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毛利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变动 金额 占比
生物基材料 121,922.32 62.68% 57.31% 77,505.92 44.91%
收入 生物燃料 36,970.42 19.01% -42.14% 63,900.81 37.03%
油脂化学品 35,626.88 18.32% 14.32% 31,164.73 18.06%
合计 194,519.62 100.00% 12.72% 172,571.47 100.00%
生物基材料 16,661.51 73.56% 23.52% 13,488.51 56.1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