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倍生物”、“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丰倍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5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19.1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43.77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 020024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
额 金金额
新建年产 30 万吨油酸甲酯、1 万吨工业级混合
1 油、5 万吨农用微生物菌剂、1 万吨复合微生 104,000.00 75,000.00
物肥料及副产品生物柴油 5 万吨、甘油 0.82 万
吨项目
合计 104,000.00 75,000.00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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